隨身行李
每位乘客可攜帶一件能放在機艙上方行李置物櫃中,或機艙乘客座椅下方大小的隨身行李,該行李最大尺寸為56cm x 36cm x 23cm(22英吋x 14英吋x 9英吋),最大重量7公斤(15磅)。
超過允許重量或尺寸的隨身行李應收取適用用超重行李費(EBC)。
除免費隨身行李限額外,旅客還可以攜帶最多兩(2)件下列物品:
- 一個小手提包
- 口袋書或錢包
- 大衣,外套或毯子
- 小型相機或雙筒望遠鏡
- 筆記型電腦提袋
- 合理數量的閱讀材料
- 免稅品購物袋
- 嬰兒在飛行中食用的食物
- 在乘客有需要的前提下,一對供乘客使用的拐杖和/或矯正器,手杖和其他假肢設備
注意:多個物品捆紮,包裹或捆紮在一起將不算作一(1)件隨身物品。
對於身心障礙人士,上述物品允許免費攜帶並有其他規範。
請點擊超重行李費(EBC),獲取更多訊息
請點擊行李規則詳情,獲取更多訊息
請點擊多航點行程行李規則,獲取更多訊息
請點擊行程收據行李,獲取更多訊息